學員須知

注意事項

  1. 除學校假期或特別事故(如颱風、暴雨影響或教署宣佈停課)外,所有課程
    皆依編定之時間及日期上課。

  2. 學員參加任何一項課程,必須有百分之八十出席紀錄,始可獲本校頒發證書
    或參加考試。

  3. 學費及報名費收據,須妥為保存,於第一課時交該課講師登記。遺失自誤,
    本校概不負責。

  4. 學員如因病或特別事故(必須出示有效證明文件)而未能出席有關科目考
    試,可向校方申請補考該科考試一次。重考日期將於該科次考試舉行,費用
    為每科港幣150元。請留意學員成績純以該次重考分數作準。重考中的得分
    最高為50分,如考獲50分以上,一律算作50分。

  5. 學員如未能在有關科目取得50分或以上成績,均可向校方申請重考該科一次
    。重考日期將於該科下次考試舉行,費用為每科港幣300元。請留意學員成
    績純以該次重考分數作準。重考中的得分最高為50分,如考獲50分以上,一
    律算作50分。學員如未能在重考中考獲50分或以上成績,仍欲申請相關專科
    文憑,必須從新修讀該科,並參加考試。

申領證書及文憑手續

1. 專科進修證書課程

各專科進修證書課程均設若干作業及考試,合格分數為50分。作業及考試均合格,
並出席率達80%或以上的學員,可於完成課程後向本校申請由明愛徐誠斌書院夜校
所頒發的專科證書。

如學員的作業及考試未能取得合格,但出席率達80%或以上,可親臨本校申請“聽講
證書”(Attendance Certificate)。

2. 專科文憑課程

學員完成專科文憑指定修讀的全部專科進修課程,並取得合格後,可於指定時間
內,攜同各專科進修證書的正、副本,親臨本校申請由明愛徐誠斌書院夜校所頒發
的專科文憑。經本校核實後,可於約一個月後獲通知領取該專科文憑。

3. 申請有關證書及文憑,不另收費。